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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拟修法允许两岸同性伴侣在台结婚 国台办发言人避答两岸同性通婚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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霸道总裁

12月15日,国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。在被台湾记者问及台陆委会拟修法,两岸同性伴侣有望在台合法结婚的相关问题时,马晓光说,两岸通婚近40万对,对于两岸沟通和促进交流合作都发挥积极正向功能。但根据法律规定,中国大陆目前仍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,“至于未来怎么想像怎么憧憬,对于假设性问题,我也无法做出回答。”img[/storage/5/article_pic/20231123/86b06ebcb0b9e91183da93513c9ea8d5.png] 在台湾,有一位女性政治人物呼吁大陆应正视同志族群的处境,“同志族群在中国(大陆)似乎沦为房间里的大象,大家都看见了、知道了,却装作没这回事”。对于她的言论,有部分大陆网友也给予了正面的评价,“其他的不说,就LGBT这方面,台湾的确做的很人性化”、“谁能想到,最先开始保护我国性少数权利的,是国人天天在骂的对岸”、“好的明白了,怎么才能认识台湾人呢?”而早在1月27日,同样在国台办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,有台湾记者问:“台湾近期通过相关规定,保障台湾和境外人士的同性婚姻合法效力。而因陆委会原因,台湾和大陆的同性伴侣还是无法合法结婚,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?谢谢。”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朱凤莲回复:“大陆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我建议您通读《民法典》第五编有关婚姻家庭的内容。” 今年12月4日,台湾陆委会发布新闻稿,表示将修正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》,允许两岸同性伴侣在台直接注册结婚。新闻稿说 ,考量涉民法已因应台“司法院”释字第748号解释及其施行法(编者:暨台湾同性婚姻“专法”)修正,表示两岸条例准用涉民法后,将使台湾人与其他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和地区的人民,包括陆籍之同性伴侣法律适用结果趋同,避免产生对境外同性伴侣歧视性之对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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