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别、性取向和性别表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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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许多孕期发生的不同事件可以导致一个人在成年后成为同性取向,这是VanderLaan及同事在文中阐述的一个重要方面。而他们更另人注目的论点是,成为同性恋的不同方式,会导致同性恋者的不同表现形式。
为了理解VanderLaan及其同事的观点,我们首先需要定义三个关键概念和相关术语。
第一个关键概念是性,它通常在心理学中用来作为男性或女性的生理状态。这些不仅包括身体明显的性别特征,还包括不太容易观察到的其他特征,如某些骨骼的相对长度和特定的大脑结构,这些特征也可以用来区分生理上的男性和女性。
第二个关键概念是性取向,即一个人被哪种性别吸引。根据VanderLaan及其同事的说法,异性和同性吸引力之间的区别过于简单化。这是因为导致男性对其他男性产生吸引力的发育事件,与导致女性对其他女性产生吸引力的发育事件不同。换句话说,无论自己是男性还是女性,某些特定因素会导致他们被男性吸引,而另一些特定因素则导致他们被女性吸引。
第三个关键概念是性别表达。这与性别认同的概念有关,但它关注的是外部可观察的行为,而不是内心的认知和情绪。性别表达与社会可接受的男性和女性的行为方式有关。当我们的社会规则说男人应该这样做、女人应该这样做时,我们就是在谈论性别表达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性别表达与性、性取向都无关。例如,认为所有男同性恋都是“娘娘腔”的假设是完全错误的。有些男同性恋确实表达了女性的性别特征,而另一些人的行为方式则相当“男性化”,甚至是非常“男性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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